所在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商丘市特殊教育学校 关于征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服务的询价公告

商丘市特殊教育学校 关于征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服务的询价公告

发布于:2024年10月17日 16:27

商丘市特殊教育学校

关于征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服务的询价公告

根据商丘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需要,按照学校项目管理规定,经商丘市特殊教育学校支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理服务,诚邀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到我校报名并参与相关询价咨询。

一、服务内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监督(计划改造学生支持中心、师资培训中心、环境提升等三个板块)

二、服务费控制价:15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的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险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1.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等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2.1响应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四、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XX投标使用”等字样。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8:00至2024年10月22日17:00分

询价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上午9:00

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宋城路中段商丘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方式:0370-3539851

联系人:王来明

联系电话:19903707157

 

          商丘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10月17日

编辑:王来明

 


学校简介  |   信息公开  |   教育工作  |   后勤服务

版权所有:商丘市特殊教育学校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4051470号-1